江西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公告
发布日期:2020 -09 -15 19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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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公告
根据省安委会统一安排,省安委会第六专项巡查组于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24日对抚州市进行安全生产专项巡查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抚州市政府,并延伸巡查设区市党委、政府有关部门、县(市、区)党委、政府和重点企业。督促检查抚州市政府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。巡查重点内容:(一)各地落实“三年行动”第一专题的目标任务,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放在首位、作为核心、贯穿始终,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等情况。(二)各地落实“三年行动”第二专题的目标任务,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,持续开展“五个一”活动和“十个一次”,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,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等情况。(三)各地落实“三年行动”11个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目标任务,重点是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,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“两个清单”,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等情况;特别是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,是否按照措施、责任、资金、时限、预案“五落实”的要求,实行闭环管理。(四)各地组织学习、贯彻落实《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》《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》《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》,贯彻执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、省政府领导有关指示批示要求,严格落实等情况。(五)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整改措施“回头看”,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,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等情况。专项巡查期间,为畅通信访受理渠道,专项巡查组将受理反映抚州市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瞒报谎报、存在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等有关安全生产问题的来访、来电、来信。2.电子邮箱:aqscxc@jxfz.gov.cn3.受访地址:抚州市汝水森林宾馆3号楼3319室(文昌大道1560号)4.收信地址:抚州市汝水森林宾馆3号楼3319室(文昌大道1560号)(三)受理时间
9月15日至9月24日
江西省安委会第六专项巡查组
2020年9月15日